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诚信自律公约


2019-05-31 作者: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网 来源: 浏览次数:0

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为构建以诚信自律为核心的赣企文化,规范协会员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推动会员企业自律和诚信建设根据本协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协会《诚信自律公约》,以指导会员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会员自律公约: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国家的政策、规定,遵纪守法的典范。  

  2、以诚信为本、重信用、守合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3、爱国家、爱社会、爱企业、爱职工、爱家人,热心公益事业,争做优秀企业家。  

4、节约资源、节约能源、治理污染,做到低碳环保节能

  5、不使用令禁止的原料和装备生产各类产品,不断促进企业的升级进步。  

  6、按标准生产产品,不粗制滥造,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不以假乱真,为社会提供价廉的产品。  

  7、遵守社会主义市场秩序,遵守行业自律约定,不哄抬产品价格,不低价倾销产品,同行业不互相抵毁,同类产品不互相排斥,不搞地区封锁和垄断经营。  

  8、行业内分歧、争执,首先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未达成共识的提交相关机构处理,依法定程序解决。不草率行事,不采取过急行为。  

  9、自觉抵制社会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乱评审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重大问题,通过行业协会采取正常渠道向上反映,求得妥善处理。  

、会员诚信建设公约:

  1、在协会指导下,会员企业建立诚信公约,规范企业行为。  

  2、重合同、守信用搞好售后服务,热情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3依法按要求为职工办理“五险一金”,做到企业内部和谐。  

  4、不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和其他福利。  

  5、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多作贡献。  

  6、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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