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文件
赣女企协[2020]01号
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西省“杰出创业女性”、“协会系统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市女企业家协会、各直属分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展示和宣传我省女企业家在推进江西高度跨越式发展中所作出的贡献,激励广大会员投身于企业改革发展,加快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做出新的贡献,省女企业家协会决定在会员中开展2019年度江西省“杰出创业女性”、“协会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各地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女性主要领导人。
二、候选人条件:
1、领导的企业经营业绩突出,具有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特别是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规范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成效显著。
2、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有良好信誉记录。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3、女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以及推动企业不断发展,提高竞争能力的业绩。
4、女企业家及其企业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并能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
5、加入省女企协满2年的会员单位。
三、表彰名额
根据2019年缴纳会费人数分配表彰名额。10人以下评选1人,11至35人评选2人,36人以上评选3人。
推荐1人 | 南昌、萍乡、鹰潭、赣州、吉安、北京 |
推荐2人 | 九江、景德镇、新余、上饶、抚州 |
推荐3人 | 宜春、直属一分会、二分会、三分会、四分会 |
四、推荐申报:
1、各设区市女企协、各直属分会按分配名额在会员中推荐“杰出创业女性”候选人,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推荐申报单位填写;《江西省杰出创业女性推荐表》《候选人所在企业经济效益统计表》(见附件1、2);其中工作简历和
主要业绩不少于300字。
3、候选人提交本人业绩材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文化程度,职业经历,职业诚信,社会评价及影响力等;经营管理理念和能力:包括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团队建设、文化建设、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贡献。企业经营管理绩效:反映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包括企业规模实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等。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推动企业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上缴利税等方面的贡献程度和参与公益活动等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4、每位候选人需交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电子版)。
5、将候选人业绩资料(1000字以内)和推荐评选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1份,连同有关照片由推荐单位附上推荐意见,于2020年6月30日前寄送至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南昌市南京东路308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楼);电子版发送64354559@qq.com邮箱。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协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产生复审名单。
(二)评选: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及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复审名单的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入选名单,在协会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确定为本届“杰出创业女性”获奖人员。
五、表彰活动
经评选获得江西“杰出创业女性”荣誉称号的女企业家,将在2020年省女企协会员大会上表彰。
同时还将表彰市、县女企业家协会先进集体。
联系电话:0791-88326677
联系人:周志辉 电话:15180458148
地 址:南昌市南京东路308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楼
邮 编:330029
附件:1、江西省“杰出创业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2、候选人所在企业经济效益统计表
3、省女企业家协会系统先进集体推荐表
4、“杰出创业女性”申报材料有关要求和说明
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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