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江西省“杰出创业女性”、“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的通知


2017-01-12 作者: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网 来源: 浏览次数:0

关于评选2016年度江西省“杰出创业女性”“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的通知

赣女企协[2017]01 

各市女企业家协会:

为宣传我省女企业家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促进我省女企业家队伍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广大会员的积极性,,通过选树典型、宣传先进、群策群力、共同办好协会,增强协会的凝聚力,经常务副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在我省女企协系统中开展江西“杰出创业女性”及“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各地区、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女性主要领导人。

   二、候选人条件: 

1、所领导的企业经营业绩突出,具有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特别是在深化企业内部改革规范现代企业制度方面成效显著。
   2、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有良好信誉记录。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质量、安全事故和失信、劳资冲突事件。
   3、女企业家本人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以及推动企业不断发展,提高竞争能力的业绩。

 4、女企业家及其企业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并积极参与协会活动的会员

5、“杰出创业女性”年龄不限,“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年龄限在35岁以下(含35岁)

   三、推荐申报:

各设区市女企业家协会与市妇联共同协商推荐;赣州市由市妇联推荐。

1、“杰出创业女性”:各设区市、南昌各直属分会在会员中各推荐1名候选人。

2、“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各设区市、南昌各直属分会各推荐1名候选人。不局限会员(参加评选后补交2016年会员年费)。

3、“杰出创业女性”、“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上报材料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及要求:
    4、推荐申报单位填写;《江西杰出创业女性推荐评选表》(见附件1);《江西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性推荐评选表见附件2);其中工作简历和主要业绩不少于500字,

5、候选人提交本人业绩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文化程度,职业经历,职业诚信,社会评价及影响力等;经营管理理念和能力:包括企业战略决策、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团队建设、文化建设、国际化经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和贡献。企业经营管理绩效:反映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情况,包括企业规模实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资产管理能力等。企业社会责任:包括推动企业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吸纳就业、员工权益、安全生产、上缴利税等方面的贡献程度和参与公益活动等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6、每位候选人需交免冠、正面彩色二寸近照1张(电子版)。
    7、将候选人业绩资料和推荐评选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1份,连同有关照片由推荐单位附上推荐意见,于2017228日前寄送至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电子版可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E—mail:jxpawe@163.com。

四、评选程序

(一)初审
  协会秘书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对推荐单位的资格、推荐程序和推荐评选表填报的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并根据需要实地考察部分候选人及其企业,产生复审名单。
    评选
  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及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对复审名单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入选名单,进行协会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确定为本届“杰出创业女性”、 “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获奖人员

五、表彰活动

经评选获得江西“杰出创业女性”、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荣誉称号的女企业家,将在2017年省女企协六届次年会上表彰。

同时还将表彰市、县女企业家协会先进集体。

    联系电话:0791-88326677

    联系人:高佳莉,彭林红

        址:南昌市福州路4号(惠苑宾馆附2楼)

        编:330006  

 附件:1、江西“杰出创业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2、江西优秀创新创业青年女性”候选人推荐表

  

         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

                                       2017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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