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发展妇女手工制品实现居家灵活就业的意见


2014-09-09 作者: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网 来源: 浏览次数:0

西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妇字[2013] 69

 

各设区市妇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加充分就业的目标,进一步拓宽我省城乡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的发展渠道,挖掘传统手工项目的就业潜力,满足妇女既照顾家庭,又就近就业的意愿,提高妇女群众收入水平,改善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支持发展妇女手工制品实现居家灵活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妇女手工制品吸纳妇女就业的重要意义

妇女以“非员工制”方式,就近、就便从事家庭手工业、手工制作、手工采摘,以及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等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对提高农村留守妇女、城镇失业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就业率,帮助其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减轻家庭和社会负担,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江西妇女手工制品是一项有着深厚文化底蕴的无围墙的工厂,具有绿色环保、工作场所和工作方式灵活等特点,是农村富余女劳动力、失业失地妇女、残疾妇女等妇女群体实现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但是,目前我省妇女居家灵活就业还存在着资金投入少、群体覆盖面小、劳动制度不规范、权益保障缺乏、政策扶持少,贷款和税收优惠难、社会保障门槛高等突出问题,妇女手工制品产业组织化程度较低、产业发展较弱、技能人才缺乏、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制约了产业的升级发展,使大量潜在的就业机会无法转化为现实的就业。各级妇联组织和人社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大对妇女发展手工编织的扶持,满足更多女性劳动者在这一领域就业发展的需求。

二、加大培育妇女手工技能人才支持力度

各地妇联组织、人社部门要根据当地手工制品发展情况和潜在需求,结合地区优势和妇女就业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居家灵活就业方案,将妇女对技术、技能的培训需求进行分类统计,优先纳入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根据企业生产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手工制品从业者开展创业培训,着力提高培训的时效性和就业率。要研究制定手工制品从业人员技能标准,培养初、中、高级不同层次、满足手工专业化、产业化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队伍和技能鉴定队伍,培育一批非遗传承人、手工技艺大事和创业带头人。要整合培训资源,完善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手工技能培训体系,将妇联组织推荐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妇女手工制品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纳入就业培训基地认定范围。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妇女手工技能培训专项基金。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来自于国家、地方政府、妇联、基金会等部门为妇女民生项目拨付的专款和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为促进妇女发展而提供的援助,对用于妇女就业技能培训的资金进行专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和培训工作的长期有效开展。

三、落实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相关扶持政策

各地人社部门要尽快落实全国和省级文件精神,为居家灵活就业的妇女群体建立城乡一体的、广覆盖、低水平、灵活可行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是养老、医疗、失业和生育保险,以解除城乡妇女居家灵活就业的后顾之忧。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妇女,从事手工制品产业,与手工制品企业或组织签订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相应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要将居家灵活就业妇女的劳动关系、工资收入、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等纳入当地劳动监察体系,加强监督和查处,保障从业人员和就业组织的劳动权益。

从事手工制品产业的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农村转移就业女性劳动者、毕业年度女大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女毕业生,参加手工制品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的,根据其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要根据手工制品技艺培训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培训成本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手工制品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确保培训质量。

鼓励妇女面向手工制品产业自主创业。对符合条件的女性劳动者在手工制品领域创业的,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健全创业服务体系,依托各类手工制品协会、商会、合作组织及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人力资源、跟踪扶持等服务。

四、支持妇女手工制品组织和龙头企业发展

各地妇联、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妇女手工制品组织和龙头企业的行业引领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基地)以提供劳务取得劳务收入方式带动妇女就业。各地可借鉴合作社运作模式,打造“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等市场化运作的妇女型手工制品产业实体,同时,大力发展周边服务岗位,如手工作坊、低端超小规模制造业、企业外包、餐饮旅游、市场批发零售、家庭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等岗位,不断扩大居家灵活就业规模。

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经费,对妇女手工制品组织和龙头企业开发职业培训教材、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等工作给予支持。要组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能经营的女经纪人队伍,挖掘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手工产业,组织培训、开展市场营销,积极开发上下游相关产品,如新型服务业、有机农业、生态旅游、文化创意、手工艺作坊等,逐步形成我省妇女手工制品促进居家灵活就业的研发、培训、生产、营销、服务的新兴产业链。要鼓励妇女手工制品参加各级各类展会和电子商务平台,积极搭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产品展览展销平台。

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合作组织和企业,可按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积极争取村镇银行、城市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对妇女合作组织、手工制品企业融资给予支持。充分发挥就业促进会、女企业家协会等团体的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创新创业、投资融资、市场开拓等服务,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五、加强对妇女从事手工制品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妇联、人社部门要高度重视妇女从事手工制品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工作,将其作为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分工合作。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发展手工制品促进妇女就业创业工作的具体目标,扎实推进,有效落实。要积极宣传扶持妇女手工制品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树立创业典型,努力营造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系会议的作用,争取财政、税务、工商、农业、教育、旅游、文化等部门的参与和支持,在有关项目中优先安排资金支持妇女发展,在小微企业发展、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和旅游纪念品生产等产业中扶持妇女从事手工制品,在再生资源回收市场体系、家政服务体系和电子商务等行业中支持妇女居家灵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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