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第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05-31 作者:江西省女企业家协会网 来源: 浏览次数:0

(二O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各位会员:

       根据江西省女企协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江西省女企协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本着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的精神,本届监事会通过多种方式对省女企协理事会2020年的主要工作、依法依规办会、规章制度执行、财务合规收支情况及协会主要领导履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监督,今天受监事会的委托,代表监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会员代表提出宝贝意见。

 

   一、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事会召开了二次会议,监事会成员认真学习对照省女企协章程》江西省女企协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各项规章制度,监事会成员在履职分工的基础上,研究了监事会年度有关工作,建立了监事会工作沟通机制,为顺利开展监事会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监事会列席了协会第七届第二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还通过协会副会长、理事会工作微信群等网络工作方式进行监督。

(三)与协会秘书处协商建立了信息交流机制。凡是协会下发的工作文件、工作总结、工作计划以及日常工作例会的纪要,秘书处都及时发给监事会参考。监事会成员还通过协会公众号、会员微信群等,及时了解协会开展的活动情况、成效及女企业家们的反映等信息。

(四)与省女企协主要领导和秘书处相关人员就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依规民主办会及维权情况,执行协会规章制度情况,防范风险情况,会费收取、使用情况以及规范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进行了专门沟通交流。

(五)对会费收支情况进行了监督。从整体情况来看,应该说协会秘书处对会费收取的提醒,做到了及时开具发票,认真地核对入帐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以便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 。同时也希望全体会员自觉按照协会章程履行缴纳会费的义务,支持和配合好协会秘书处的工作,共同维护协会的良性发展。

二、监事会对协会有关事项监查情况

(一) 协会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一年来,协会工作均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的。第七届省女企协十分重视加强党的建设,健全了协会党支部,定期开展党的活动;注重对全体会员的思想政治引领,树立正确的政治导向,引领会员及其企业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虽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年度活动不能如期进行情况下,协会领导还是采取小范围、分批次走进各地团体会员和女企业家企业开展调查研究的方式,深入了解会员企业发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截至12月底,罗玉英会长带队走访了吉安、省直分会和10多家女企业家会员企业。协会还组织会员参加中国女企业家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及走进秦皇岛、汕头高端推介会;组织会员开展了高级研修班及新会员培训等活动:借助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大了对全省会员工作动态及优秀女企业家事迹的宣传频次,努力践行协会“服务于国家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服务于女企业家及其企业”的宗旨。

(二)依法依规民主办会及维权情况

一年来,协会理事会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在吉安召开的七届二次理事会上,征求对协会2021年工作思路的意见。日常工作中对会员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协会联系法律顾问,给予必要的咨询和帮助。没有发现协会领导有职务违规、违法行为。

(三)严格执行协会规章制度,防范风险情况

第七届理事会和秘书处进一步建立、修改、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为评选江西省“五好社团组织”对照相关评选条件,对《江西女企业家协会章程》及相关的规章制度需进行新的修订并逐步落实执行。为了加强与各设区市女企协会员的信息交流,建立好沟通交流机制,秘书处会进一步密切与各设区市女企协会员的互动联系。未发现协会负责人有损害协会和会员利益的行为。

(四)检查协会会费收缴、使用情况及规范执行财务制度情况

按照本会《章程》的规定,协会设立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财务支出秘书长、会长分管负责制;建立了会费收缴台账提升开具发票的及时性,努力改进会员服务;促进会费按时收取。结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抽查记账原始凭证,监事会认为:协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协会财务状况良好。

(五)非驻会协会负责人、常务理事、理事履职情况

经核査2020年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交纳会费情况,理事以上任职人员履职意识有所增强;但对没有缴纳年度会费、长期不履职的副会长、理事,监事会将进一步跟踪督查,对经提醒仍不积极履职、的副会长、理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罢免建议,并通过理事会投票决定罢免

通过对以上重点方面的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第七届理事会主要负责人勤勉尽责、认真执行年度协会工作计划:坚持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规章和职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并规范运作,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一年来,监事会在推动协会内部监督工作取得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这是女企协领导班子尤其是罗会长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监事会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带头接受监督的结果;更是广大会员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监事会协会各位领导、各位会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新的一年,监事会成员将继续按照协会《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行使职权、认真尽责履职,不断提升监事会的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协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对2020年度协会工作监查建议

本届监事会通过对协会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任务完成情况,依法依规民主办会及维权情况执行协会规章制度情况,防范风险情况,会费收取、使用情况以及规范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重点方面的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第七届理事会主要负责人勤勉尽责、认真执行年度协会工作计划;坚持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宗旨、规章和职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并规范运作,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为了更好地依法规范办会,提以下改进建议:

一、对少数不缴纳年度会费、长期不履职的副会长、理事,建议理事会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罢免;

二、要按《章程》第十六条规定置备会员名册,对会员情况进行记载。会员情况发生变动的,应当及时修改会员名册,并向会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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